标志牌编辑
清真食品标志牌是鉴别清真食品的重要标志。制作清真食品的企业,员工须占一定比例。
清真标志牌办理:凡符合《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》规定的清真食品企业
清真食品
和个体工商户,向所在地区民族事务行政管理部门递交挂牌申请书,并提供下列材料: 少数民族职工比例数;少数民族负责人身份证影印件。
办理条件
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区生产、经营清真食品的国营、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:生产和经营的场地、设备、设施符合清真要求;主要管理人员和职工中,有适当比例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公民;企业的负责人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接受清真食品行业培训,并取得合格证书; 企业的负责人、承包人或者是承租人一般应当是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公民,个体工商户应当是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公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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